網絡空間有秩序,“以暴制暴”不可取。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雙方當事人在群聊中互相言語攻擊并發展到對罵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認定雙方發表的言論對對方的名譽都造成了一定貶損,應各自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民事責任。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案情回顧
王某與和某因房屋租賃合同產生矛盾。王某在人數近500的某房源信息群中發布“租房故事”,和某在該群中自認自己就是房東,并發布了關于王某的貶損性言論。王某將帶有和某真實姓名的私聊記錄截圖發至涉案群聊,包含對和某的貶損性言論,并稱和某作為房東“壓榨租戶租金”,對其他群友與和某就招募保潔人員一事的互動評論“往火坑里推”“助紂為虐”。王某將和某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和某提出反訴,雙方互相主張對方在涉案群聊中的言論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王某訴稱,群聊作為一種信息交流平臺,具有公開性和傳播性,信息散播廣泛。和某在群聊中以書面形式發布誹謗、侮辱、貶低王某人格的信息,造成相關信息的公開傳播,引發眾人對王某品行的懷疑和猜測,致使王某的名譽權和人格權受到極大損害。王某請求法院判令和某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和誤工賠償。
和某辯稱,王某所訴斷章取義、歪曲事實。王某濫用訴權,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給和某制造麻煩,對和某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帶來嚴重困擾。
和某反訴稱,王某在包含眾多和某孩子的同學家長的500人群聊中對和某進行詆毀和人身攻擊,蓄意公開和某及其愛人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及私聊的聊天記錄,并且發布了私自錄音,接連不斷地在群聊中發表過激、不當言論進行精神霸凌,對和某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精神狀態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和某請求法院判令王某公開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和誤工賠償。
王某辯稱,其發布的“租房故事”內容是客觀發生的事實,不存在挑釁、侮辱、誹謗的目的,也沒有先行主動披露和某的具體信息。王某在群中發表的聊天記錄、錄音及相關言論是為了澄清事實和挽回自己的名譽。
法院經審理認為
雙方矛盾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而起,本已另案訴訟解決,但訴訟過程中雙方互相言論攻擊多日而且逐漸升級到人身攻擊。群聊罵戰一方面系對方言論直接導致,另一方面與自己在受到言論攻擊時并未適時且適當還原真相,而是采用比對方更甚的方式來回擊有關。雙方因另案糾紛在公共群聊內互相攻擊對罵的行為,已經各自造成社會評價的降低,于對方名譽造成的貶損應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于雙方均要求對方向自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請求,法院從還原事情原委并維護公共場所安寧秩序的角度出發,予以支持。
本案中,雙方持續占用群內的公共資源,互罵行為已經引起了群內其他成員的反感,直至雙方在法院庭審中經法院釋明,仍然未能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有失。在此情況下,法院對雙方各自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于因本案糾紛引發的人身傷害和誤工損失,雙方均未能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對于雙方各自主張誤工費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判決結果
和某、王某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在某房源信息群聊中分別公開向對方賠禮道歉。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互聯網時代,具有開放屬性的群聊作為不特定多數人的社交工具,是存在于網絡上的公共交流場所,群內成員應遵守道德和法律規范。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產生民事糾紛后訴諸法院,本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雙方卻在訴訟過程中借助群聊肆意發泄情緒,互相言語攻擊甚至上升到對罵,這種將私憤發泄至網絡公共場所的行為,一方面侵害了群聊內良好的交流氛圍和秩序,另一方面在公眾面前對群內成員肆意言語攻擊的行為也面臨著名譽權侵權風險,遭到道德和法律的雙重否定評價。
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公民行為需遵循文明、友善原則,倡導和諧、法治社會環境,此種倡議涵括網絡世界,社交平臺不應也不宜成為言語互罵的戰場。公民在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的同時要恪守人格權益紅線,共同維護網絡空間清朗有序。
(來源:"網信溫州”)
(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ziBV5zlAmwH42Fz-r74NBw)